烟草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办烟草证和征信有关系吗( 二 )



五、办证程序

1、申请

申请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交申请:(一)可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办证厅直接递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二)可以通过登陆系统 , 在“网上办公”栏目直接进行网上申请 。

2、受理

受理过程中 , 如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 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 , 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 , 各级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

3、实地核查

各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后 , 将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 , 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并结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 , 提交核查结果 。

4、审核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核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 ,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 , 并提出是否办理意见 , 提交审批人审批 。

5、审批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批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复审 , 并在其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 予以办理的 , 系统将发布领证公告 , 各级烟草专卖局加盖专用印章后送达申请人 , 申请以此为凭证前往相应的地点领取许可证;不予办理的 , 作出决定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 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如何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 ”听到市民的咨询后 , 马上在信息库中查询起来:“无论是超市还是酒店只要是符合相关规定的都可以办理烟草许可证 , 在办理时必须负责人亲自到市烟草专卖局填写申请表 , 填写申请表时需要携带工商营业执照 , 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 营业场所使用凭证(房本或租契合同 , 其中便民式小亭不属于固定经营场所因此不能给予批准) 。 在提出申请后会有对外稽查人员到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勘验 , 如果不合格会当场详细告知 , 如果合格可以发证 , 合理的会让其负责人签字 , 回来后再开例会研究 , 研究通过之后带营业执照(名称核准书)、身份证(外地的还得带暂住证)等相关证件 , 到烟草专卖局签协议办理银行卡(用于电子打帐)等手续 。 把上述的信息告知市民后 , 市民满意地挂断了电话 。
请问烟草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有些什么要求?要带什么资料?比如在县城办的许可证 , 到市区能用吗? 不行 , 在哪里办只能在哪里用 , 场地是固定的 。 去你烟店所在县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变更 , 有一个合理布局问题 , 其它好办 。 正常办证费用 。 一、申请范围 1、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 2、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 。 二、办理机关 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 三、办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四、提交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许可证正副本(新开业的不用提交) 。 五、办证程序 1、申请 申请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交申请:(一)可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办证厅直接递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二)可以通过登陆系统 , 在“网上办公”栏目直接进行网上申请 。 2、受理 受理过程中 , 如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 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 , 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 , 各级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 3、实地核查 各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后 , 将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 , 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并结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 , 提交核查结果 。 4、审核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核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 ,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 , 并提出是否办理意见 , 提交审批人审批 。 5、审批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批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复审 , 并在其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 予以办理的 , 系统将发布领证公告 , 各级烟草专卖局加盖专用印章后送达申请人 , 申请以此为凭证前往相应的地点领取许可证;不予办理的 , 作出决定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 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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